黑龙江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| |||
| 主要职责 职能处室 职工简介 虚设机构 荣 誉 室 功过簿 | |||
| 一要讲真话、办实事,不要说空话、放空炮、文过饰非;二要光明正大,不要犯自由主义错误;三要敢于负责任、勇挑重担、从严管理,不要做老好人,推过揽功、沽名钓誉。四要密切联系群众,多做调查研究,不要犯官僚主义错误;五要勤政廉政,不要做整体利益的蛀虫;六要勤奋学习、刻苦工作,不要不学无术,只当和尚不撞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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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国防科工办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 (一)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有关国防科技工业工作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、法规; 结合我省实际,组织制定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。 (二)督促、检查军工企、事业单位落实国家下达的军品指令性计划情况;协调解决有关问 题,保证军品科研、生产、军贸、基本建设、技术改造及协作配套等各项规划、计划的完成。 (三)协调全省军工企、事业单位的能源、交通运输、物资供应等条件保障工作。 (四)负责全省军民结合、军工技术向民用转移工作,组织军工力量参加地方经济建设;承 担省军民结合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 (五)负责全省军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管理工作。 (六)根据授权负责全省军工行业的国防计量、标准、科技情报、科技成果、专利、质量保 证等技术基础工作;负责全省国防科研经费审计和军品安全生产工作。 (七)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线企业调整和军品动员线的有关工作。 (八)负责全省国防工业军品外贸、外事、对外合作交流、技术引进等方面的有关工作。 (九)指导全省军工企、事业单位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。 (十)协调处理全省军工企、事业单位之间,以及同其它单位之间有争议的问题;指导全省 军工企、事业单位做好基本建设的土地征购和环境保护等工作。 (十一)协助中央有关部门指导部属军工企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、纪律 检查、行政监察、保密、安全、保卫工作和工、青、妇的工作。 (十二)按照国家有关党政干部管理规定分工,协助中央有关部门做好部属军工企、事业单 位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。 (十三)负责全省军工行业内集体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。 (十四)负责办机关的政务、事务及组织、人事、劳资等工作;管理办直属单位领导班子; 指导办直属单位的人事、劳资等工作。 (十五)承办省政府和国防科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地址: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平路68号 电话:2625673 邮编:150040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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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黑龙江省国防科工办虚设机构 | |||
一、黑龙江省国防科工办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| |||
黑龙江省国防科工办机关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
组 长:胡亚枫
副组长:杜东晏、王雁江、牛玉国
成 员:邓 坤、王晓虹、韩志忠、张慧丽
办公室设在人教处。
办公室主任:张慧丽
办公室副主任:邓 坤、王晓虹、韩志忠
工作人员:张海林 李志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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